从艺术本体论看虚拟偶像的艺术合法性
从艺术本体论看虚拟偶像的艺术合法性

从艺术本体论看虚拟偶像的艺术合法性


标题: 从艺术本体论看虚拟偶像的艺术合法性


作者: 陈蓉


第一作者: 陈蓉


机构: 深圳出版集团(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)


期刊: 数字人文


发表日期: 2021-06-30


论文摘要: 如今,虚拟技术正在改变日常生活,虚拟偶像这一概念冲击着传统偶像生产模式,偶像生产的主体被颠倒。日本经济繁盛之下,出现了kawaii文化,这一元素直接影响着日本偶像、虚拟偶像艺术的生产。随着科技的发展,虚拟偶像不断变迁与更迭,直至出现了基于音乐制作软件诞生的初音未来,引发了世界对虚拟偶像的关注。虚拟偶像作为虚拟现实中的拟像符码这一现象,引发学界热议。作为新的艺术形式,虚拟偶像颠覆了传统艺术理论对艺术生产环节的认定。以艺术本体论中的情意合一实相论证虚拟偶像这一艺术现象,由于观众所接收及引发的感情为真实的,可成为参与虚拟偶像叙事的主体,艺术创造的唯一性可变革为大众参与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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